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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检总局、海关总署:197个HS编码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

发表于:2017-08-08   作者:一路顺 通关   来源:   点击量:1902

  日前质检总局、海关总署发布联合公告,自2017年1月日起执行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》相关调整,涉及进出口商品的通关将更加便利,相关汽车零部件进口将节省更多的通关费用和时间。

  据悉,此次调整涉及三个内容:取消12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(以下简称HS编码)的监管条件“A/B”,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/出境检验检疫;将17个10位HS编码监管条件由“A/B”调整为“A”,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进境检验检疫;取消168个10位HS编码监管条件“A”,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境检验检疫。

  相关专家分析,本次调整共涉及197个HS编码的外贸商品,主要包括相关汽车零部件、医疗仪器器具零件及附件、食品加工设备零部件、照相排版设备、电缆、农药等。

  可通过四种方式获知生产经营的外贸商品是否需要检验检疫:

  一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“信息公开”栏目,查询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》。

  二是查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》,商品HS编码对应的监管条件是否带“A/B”,“A”代表进口需检验检疫,“B”代表出口需检验检疫。

  三是在货物进出口前,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咨询,以确保政策调整后货物的顺利通关。

  四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外贸商品情况,将2016版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》和本次调整公告进行比较,目录内的均需实施检验检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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